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 SRRC认证申请资料
SRRC全称是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即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在1998年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合并,统一为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1999年中国政府对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订定特殊的频率范围,且并非所有频率皆得以在中国合法使用。即所有在中国销售或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会规定不同的频率。另外申请者必须注意某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范畴,不但要申请「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同时也必须申请中国强制认证 (CCC) 及 / 或进网许可证 (MII) 的核准。
申请资料
1、申请表 (两份)
2、委托书(两份)
3、客户的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
4、客户的ISO证书或公司简介和公司能力说明
5、产品的电路图、说明书、规格书
6、天线增益(Antenna Peak Gain)和 Antenna pattern
7、公司营业执照、生产厂营业执照(申请人与生产厂不同需提供代工协议)
8、样品六面图(必须包含各接口和各侧面)
认证意义
为了加强对进口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试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持有经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 SRRC)对其发射特性进行型号核准后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在 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CMIIT ID)才能上市销售。通俗地说,只有带有我国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才可以在我国国内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